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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求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时间:2026-06-12 来源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有关规定,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,生态环境部组织对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)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编制说明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相关材料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 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。请于2026年7月12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,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。 联系人: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付子曦、田亚静 电话:(010)65645756、65645790 传真:(010)65645787 邮箱:chem@mee.gov.cn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:100006 联系人: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刘晓建 电话:(010)84665574 传真:(010)84634708 邮箱:liuxiaojian@meescc.cn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:100029 附件2: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.pdf 附件3: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.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6月10日










